2024年水利学院拟获学校奖学金公示

根据《扬州大学本科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选办法(修订)》(扬大学工(2024)4号),《扬州大学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水利党(2024)8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现将扬州大学学校奖学金(一等)、学校奖学金(二等)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截止至12月5日下午6:00。

本院任何学生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党委纪检员孙寿永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87978615

扬州大学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