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优秀困难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扬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扬大研院〔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截止至11月3日下午6:00。
本院任何学生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党委纪检员孙寿永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87978615
附件:扬州大学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优秀困难研究生助学金拟获得者情况汇总表
扬州大学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