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立德树人奖学金实施办法”》(扬大学工〔2024〕5号)《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立德树人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学院成立领导小组评审,拟推荐刘健峰成为2023-2024学年立德树人奖学金候选人,公示期截止至10月19日下午6:00。
本院任何学生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党委纪检员孙寿永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87979502
扬州大学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