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保护我院全体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做好教职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现就近期做好教职工防控工作提醒如下:
一、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全体教职员工要坚决执行学校《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扬大纪﹝2020﹞1号),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肃性,积极配合学校、学院的防控工作安排,自觉遵守所在社区和住宅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二、严格各类人员管理
1、对仍在湖北等疫区的教职工明确专人通知不得提前返扬,并做好慰问提醒等工作,具体返校时间等候通知;
2、所有居住在校园内青年教师公寓的教职工因校园封闭管理(食堂、超市暂停营业)暂缓返校,具体返校时间等候通知;
3、对于不在疫区、返程不经过疫区、本人及家人身体健康、当地居家观察已满14天并经学院书记院长同意并报人事处审批、按规定申报扬州通行证且在校园外有单独居所的教职工,可以错峰返扬,返扬后自觉居家观察14天并做好日报工作;
4、所有拟返扬人员需填写《申请表》,经学院书记院长审批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批后方可回扬。
经学院同意的《申请表》统一发至院综合办公室路华主任处。
三、严格办公场所管理
1、除防控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外,原则上关闭所有办公区域(工字楼、工程馆、水利楼),提倡电话和网上办公,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办公室的须经学院书记院长批准后方可进入。
2、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实验场所(工程馆、工字楼)的,填写书面申请(电子版),明确实验人员、使用期限、疫情防控措施等,并须经学院院长审核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批准。
3、教职工进出校园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出入口体温检测工作。
四、严格信息日报制度
每位教职工要严格执行动态信息每日摸排制度,每日12:00前登录《扬州大学教职工动态信息报送系统》,本着对自己、对他人健康负责的态度,自觉、耐心、真实报送有关情况。
对于教职工中出现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等特殊情况的,第一时间报学院书记院长。
特此通知!
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2020年2月12日
扬州大学教职工拟返扬申请表 |
序号 | 姓名 | 工资号 | 学院(部门)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当前居住详细地址 | 本人目前身体健康状况 | 家人目前身体健康状况 | 拟返扬的相关信息 (请尽可能详细填写:抵达扬州时间、交通方式(航班、车次)、途径(停留、中转)地区、途径(停留、中转)时间等信息) | 返扬后的详细居住地址 | 所在学院(部门)审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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