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规范党的基层组织生活,根据校党委有关意见和院党政2022年工作部署,现就全院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校党委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强党员教育,激发基层活力,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更高标准、更快节奏、更大力度推进高水平研究型水利学院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校第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一)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今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党将召开二十大。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贯彻大会精神,是组织生活的重中之重。各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和校院党委关于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总体部署,结合支部实际,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营造“喜迎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二)持续深入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中心内容,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真正学深悟透精神实质。自觉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继续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前进动力。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结合学校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奋力谱写高水平研究型水利学院建设新篇章。
(三)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及时关注今年全国两会(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深刻领会两会主要精神,特别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今后一个阶段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学习两会精神落实到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
(四)加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五)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举行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教育引导党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行为。深入实施“党员先锋”工程,设立党员先锋岗,常态化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我为师生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构建党员承诺亮诺践诺评诺制度,在日常教学科研学习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重视警示教育和案例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严守纪律红线、法律底线、道德标线,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学习贯彻落实学校“十四五”规划和有关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学校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校党委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新学期干部教师大会和校第四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围绕学校、学院“十四五”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校、院党委决策部署,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带动师生积极投身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七)加强校史校训和新时代扬大精神的学习传承。2022年5月19日,学校将迎来建校120周年华诞。以120周年校庆为契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提出的“优化组合、转型化合”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指示精神的核心要义和时代意蕴,带领党员师生回顾学校发展历程,学习传承好学校120周年建设发展经验,弘扬新时代扬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党员能打硬仗更能打胜仗的信心和底气,在阔步奋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新征程中建功立业。
(八)学习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关文件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文件,准确把握党支部建设工作要求,按照高校党建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示范创建、质量创优“七个有力”的要求,持续推动党支部建设强基创优、提质增效,教育引导教师党员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的表率,学生党员努力成为“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勤学、修德、明辨、笃行”“六有大学生”的表率。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支部建设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建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结合实际制定组织生活计划并认真落实,做好必要的会议或活动记录。党支部书记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责担当,认真组织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并定期向院党委汇报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二)创新方式增强实效。各支部要注重丰富和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根据学习内容和和实际情况,采取集体学习研讨、辅导报告、专题调研、案例教学、典型教育、志愿服务、参观学习、实践锻炼、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丰富组织生活。要充分用好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 “江苏先锋”、“扬州大学”强国号、扬州大学网上党校等平台载体,拓展学习时空。要常态化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等,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发挥仪式教育作用。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充分用好周恩来精神、雨花英烈精神、新四军铁军精神、淮海战役精神、渡江战役精神、王杰精神等革命精神资源,组织党员就近就便瞻仰参观遗址旧址、革命博物馆纪念馆等,发挥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和王继才、赵亚夫等先进典型的教育引导作用。突出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强化问题导向,把学习与服务师生困难诉求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凝聚师生和服务师生的重要载体,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化监督指导。院党委将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采取集中督查、互学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监督和指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抽查结果将与年度支部书记述职考评工作挂钩。严格执行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党支部书记向院党委述职评议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计划于2022年5月10日前报院党委备案。
附件:扬州大学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安排表

中共扬州大学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